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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5-13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水平,我校将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校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指导大赛的各项工作。

主  任:冯新广

副主任:韩  振  邵长胜

成  员:李  波  丁立孝  李洪叶  张永花  厉建欣

王  灿  刘祥荣  徐锡权  国  兵  刘祥斌

牟盛勇  申作伟  卢兆丰  徐  原  丁明军

张永宾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与就业处,厉建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宋  伟

创新创业学院

7987631

办公室主任

张  娟

创新创业学院

7987631

成  员

殷会聪

海洋工程学院

7987286

成  员

刘  涛

建筑工程学院

7987101

成  员

张西进

机电工程学院

7987151

成  员

张海军

通用航空学院

15953081921

成  员

刘柏辰

现代汽车学院

13430360349

成  员

马先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7987085

成  员

范昱洋

会计学院

18263341105

成  员

张  娇

商学院

7987149

成  员

张玉环

人文与旅游学院

7987090

成  员

  

创意设计学院

7987219

成  员

于丽丽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7987235

成  员

(二)承办单位

创新创业学院

四、大赛要求

(一)参赛要求

1.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要求,我校师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生)可参加职教赛道(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高教赛道(详见附件3)、国际赛道(详见附件4)比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2.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3.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为5—7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5.参赛团队需有1-2名指导教师作为团队指导教师参赛,每名指导教师指导不超过2个参赛团队。

6.特别注意事项

(1)符合“师生共创组”条件定义的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赛道的师生共创组,而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等。

(2)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可以是国家组织的,也可以是省里或学校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二)组织要求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目前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规格最高、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赛事,同时也是展示和检验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学生和教师投身到“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促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在我校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

2.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各二级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竞赛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项目的选拔与推荐工作。

3.各相关单位做好参赛项目的培育排序工作,安排经验丰富,能力强的教师指导,尽最大可能为参赛学生创造条件;尤其要深入挖掘师生共创项目以及近5届已创业的毕业生校友参加比赛。参加师生共创类项目或已创业的校友创业项目通过初审后可直接进入校赛决赛。

4.各学院参赛项目具体来源: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师生创业实践项目、校外导师、校友以及校企合作项目;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创意服务;参与的教师研究课题、科研成果;鼓励往届校赛有潜力的项目继续参赛。

5.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扩大参赛规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二级学院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0%,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数一般要达到每千名在校生2项以上(名额分配见附件5)。鼓励各教师工作室、学生社团、创业团队等积极组队参赛。各单位可结合大赛组织开展学术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

五、大赛流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6月9日前。所有参加校赛的团队均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网上报名。2019630日前可登陆报名系统修改信息。同时,各二级学院需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附件6)及参赛项目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发送至rzptcxcy@163.com。各参赛团队应在团队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进行项目申报。

(二)大赛初赛:6月12日。学校组织专家组通过网上审阅项目计划书、项目演示文档的方式遴选出各赛道入围决赛的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大赛决赛:6月18日。决赛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项目计划书得分占50%、答辩得分占50%),评选出获奖项目。

六、大赛奖励办法及支持

1.奖项:校赛设置一等奖5项(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1项),奖金3000元/项;二等奖10项,奖金2000元/项;三等奖15项,奖金1000元/项。对组织工作突出、竞赛成绩优良的二级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参加校赛决赛项目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获国赛奖项、省赛三等奖以上的项目,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另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将在上级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2.获得校赛、省赛、国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团队成员,可按照《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日职院办字〔2018〕52号)规定置换学分。

3. 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第五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入围省赛的项目进行一对一指导。

七、其他事项

(一)学校将根据比赛结果,按照省教育厅名额要求,择优推荐团队参加省级比赛。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天润楼207室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7987631。

 

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赛道方案

4.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际赛道方案

5.各二级学院大赛项目名额分配一览表

6.“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党委(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附件1.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第五届大赛增设职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五、比赛赛制

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学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的团队总数不超过2个。

职教赛道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奖项设置

职教赛道设金奖15个、银奖45个、铜奖140个,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院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与高教主赛道合并计算),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牌。


附件2.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为项目实际负责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为项目实际负责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比赛赛制

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学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团队总数不超过2个。

全国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四、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五、奖项设置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5个、银奖45个、铜奖14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网络影响力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附件3.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赛道方案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企业法人代表,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四、比赛赛制

全国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高教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5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通过网上评审,产生20个项目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六、奖项设置

高教赛道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450个。另设港澳台项目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服务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与职教赛道合并计算)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附件4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际赛道方案

  一、背景与宗旨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自2015年起已成功举办了四届,逐步成长为全球参赛规模最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2018举办的第四届大赛共有中国大陆2278所高等学校、港澳台地区33所高等学校和来自50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学校,总计超过265万名大学生报名参赛,参赛项目超过64万个。大赛期间,超过1000位中外投资人、企业家、创业孵化器导师、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参与评选和指导工作。一大批优质项目脱颖而出,获得了更广泛的市场知名度,以更好的估值和更快的速度获得投资

第五届大赛国际赛道邀请全球创新创业优秀青年一同参与这一盛事,汇聚创新思维、激发创业勇气,同场竞技交流协作、共同成长。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公司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生态贡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建议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

4.鼓励中国各高校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国际赛道的商业企业组和社会企业组,可报名参加命题组赛事。

三、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教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四、比赛赛制和奖项设置

采用初赛、网络复赛和现场总决赛三级赛制通过网络评审,从所有申报项目中遴选出铜奖项目(不超过300个)并在其中评选出60个优胜项目参加现场总决赛。国内外双学籍类高校入选总决赛国际赛道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现场总决赛设金奖15个,银奖45,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无参赛奖金

命题组由大赛组委会征集选定的命题方提供参赛题目和评审标准,命题方和大赛组委会共同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初审和现场终审。命题组设立比赛奖金,进入现场终审的团队数量和奖金数额由命题方确定,与命题同时公布。命题将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另行公布。

国际赛道设置组织、宣传奖鼓励对参赛项目组织或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或个人,颁发证书及奖牌。

五、参赛报名

1.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参赛注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415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731日。

2.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必须提供项目说明PPT,另外还可提交PDFWord版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

3.大赛组委会将为参加现场总决赛的团队提供12人的参赛国际旅费(限经济舱)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

本次大赛将于2019年3月正式启动,10月在杭州举行现场总决赛和颁奖仪式。

六、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和相关说明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查看具体内容。

七、其他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国际赛道由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协办腾讯公司等赞助支持,并面向全球招募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