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旅游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训人员应该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实训室的门、窗等设施做到经常检查,每月定期对所有参加实训的教师,学生进生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每天课程结束后指导教师必须组织实训学生清理好实训室并打扫卫生,地面、门窗、桌面、仪器设备无尘土,检查门窗,如有损坏,要及时找有关部门维修,要封门封窗,防止安全事故并在卫生安全记录本上签字。
二、实训室管理员及指导教师离开实训室前除关妥门窗外还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源是否已经切断尤其是停电、停水时更应避免疏忽遗忘而发生重大事故。
三、实训室内应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放置在明显位置,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实训天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
四、实训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指导教师、实训室管理员在岗,实训室各种设备、物品摆放要合理、整齐,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电现象。
五、实训室发生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报告院(部相关部门,造成重伤或被盗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报告院(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
六、对因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人身重大损伤、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要追究责任,并按学院规章处理。
七、严禁在实训室内吸烟就餐,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逗打娱乐。
八、每周由专人检查一次设备和器材的运行状况和状态,并详细记录,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九、实训管理员在实训课上课或开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实训室交给非实训室人员看管除各种隐患。
十、实训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规定,新到实训室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实训器材及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十一、每年的暑寒假前,对实训室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注意实训室的通风、防护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潮防腐工作,并断电。认真检查门窗,如有损坏,及时上报并联系有关维修部门,做好封门、封窗等工作,防止发生盗窃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