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按照学院2019年度先进分子培训计划安排,现定于4月下旬进行第一期先进分子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时间。4月17日前组织报名,4月20日至21日集中培训,4月26日前组织考试。
(二)对象。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先进分子,尚未进行集中培训的;以前参加过培训但两年以上未发展,拟于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
各总支组织教工及学生培训学员报名,其中学生学员按全年度培训学员数不超过学生总数15%的比例确定。
要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青年教师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总支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入党。探索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方式
1.组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和交流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分4—5个大班进行,培训不少于24学时。分组交流以一个总支为小班,由党、团书记带头讲课,组织学员进行部分学时的交流学习,结合观看视频、讨论交流、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教育活动。
2.组织方式。集中培训的组织采取二级学院党总支轮流承办的方法进行,请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面申报,组织人事处(党校)择优选择党总支轮流承办,进行培训地点、培训师资、培训纪律、培训服务等工作的统筹安排。年底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作为为学校承办党建工作任务进行酌情加分。
(四)内容。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其他党的基本知识等,重点是《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新《党章》、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二、有关要求
1.各总支于4月19日前完成开班。组织参训学员参加党校组织的集中培训,安排至少1名教师带队,协助承办学院进行考勤、维持课堂秩序等工作。
2.各总支结合实际制定本总支的学习方案及日程。保证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等在交流学习中的授课时数;组织学员在培训结束时,交所在党支部2篇学习心得体会、总结。
3.考试由党校统一命题,各总支组织闭卷考试及专人阅卷。
4.各党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完善《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等基础材料,建立入党申请人花名册,逐步完善党员发展台账。
5.各党总支指导、帮助学员准备十九大报告、新《党章》、新《发展细则》等学习参考资料。
三、材料报送
1.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党总支于4月12日前提出承办申请,组织人事处(党校)选择承办总支。
2.请各总支于4月17日前将学员登记表、学习方案、日程表交组织人事处(党校办公室)。
3.有关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组织领导
办好先进分子培训班,是学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每一名先进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各总支、支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在整个培训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培训效果。
组织人事处(党校)将对各总支的培训学习、考试等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校办公室联系(天润楼608),联系电话7987020,电子信箱:rzptdx@163.com。
附件 1.2019年度第一期先进分子培训授课计划表
2.2019年第一期先进分子培训班集中培训分班课程表
3.2019年度入党申请人花名册
4.2019年度第一期先进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