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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旅游系教学科工作职责

发布人:吴国杰   发布时间:2023-04-07

   人文与旅游系教学科是系教学、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接受人文与旅游系的直接领导,并在业务上接受学校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协助制定并实施教学运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做好本科室学期和学年度工作总结及其他工作总结;做好常规教学绩效考核工作。

2.负责全系的教学运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审核各教学单位学期教学任务,统筹全系的课表编排工作,制定学期总课表、分课表,办理调课、停课事宜;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和教材费核对工作。

3.负责教学质量工程的信息发布和评审工作(包括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成果奖、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材建设、各级各类平台、品牌专业群等项目)。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双师型教师、公开课、骨干教师培训、校本培训课程、教师企业顶岗、国际交流与合作、外聘教师管理、各类专题讲座组织等。

5.负责课堂教学的常规管理,了解和反馈教学运行信息,保证教学秩序稳定、正常;协助领导进行教学检查。

6.负责协调各教研室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专业发展工作。

7.负责考试管理工作。协调好课程考试的命题和制卷工作;督促成绩管理人员维护好学生成绩管理系统,组织检查学生成绩归档情况,确保学生成绩数据准确无误;负责专升本、普通话、四六级考试、学生补考、单独招生考试、职业资格鉴定的组织和安排工作。

8.负责各级各类教学比赛的组织、遴选、材料上报工作;协调好各级各类学生技能大赛的组织及材料上报工作。

9.负责教科研项目信息发布,组织教科研项目遴选,报送教科研材料等工作。

10.负责全系学生实习实训系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实习审批、管理、检查和实训材料的上报等工作,负责各专业教学耗材的申报和登记管理。

11.组织做好教学管理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组织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2.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文与旅游系

二〇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