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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旅游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发布人:吴国杰   发布时间:2023-02-28

为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和规范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实训室突发事件,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妥善处置及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学习、工作秩序,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成立组织,落实管理

在此成立实验实训室应急小组,加强管理由本系党委书记李侠担任应急小组组长,教学科主任秦志玉担任应急组副组长,由教学科老师张金芝、郭丽丽、刘跃萍、武娇、刘雪婷为应急组成员。由应急组组长负责应急指挥。

   组长:李侠

   副组长:秦志玉

   成员:张金芝 郭丽丽 刘跃萍 武娇 刘雪婷

1.应急原则

实验实训室应急处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3. 职责

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1.事故预防、预警

1)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日常管理和实验人员培训教育,经常开展实验实训室事故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3)应对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2.应急响应

1)事故现场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所在二级单位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2)责任人应在自救、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启动事故上报机制,责任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故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处置;

3)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上报机制为:报告人→单位安全责任人→实验实训管理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4)凡发生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安全事故信息发布

发生实验实训室突发事件后,统一由学校宣传部通过媒体、信息公共平台及时准确的向全校和社会发布安全事故的起因、伤亡情况及其他善后工作。

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实训室火灾事故

1)一旦发生火灾,要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一般的灭火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2)在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如果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有条件切断电源的,应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展。

3)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仪器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4)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突发停电事故

1)用手提话简及时安抚所有的学生,原地坐好,严禁大声喧哗和私自离位。

2)通知电力部门全程跟踪,及时抢修电路。

3)现场老师要主动指挥学生按规定线路离开。

4)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有效措,运用相应的对策尽快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3.实验实训室触电事故

1)发生触电事故时,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可用手或身体其它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2)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4.实验实训室机械事故

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安全切断电源,或采用科学方法使伤员免遭机械的再伤害,保护伤员生命。

5.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消防部门:119(火警)

公安部门:110(报警)